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第1篇
根据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相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37人,实际在职职工28人,临聘人员6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800㎡,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40㎡,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40㎡,办公室使用面积260㎡,服务用房面积270㎡,附属用房面积120㎡。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属乡级机关办公用房,符合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乡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为24㎡/人,乡级副职18㎡/人,乡级以下12㎡/人的规定。
三、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情况
(一)配置管理
1.未发现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
2.未发现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
3.未发现不接受办公用房统筹调剂;
4.未发现未经批准建设、置换、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二)使用管理
1.未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性质和房屋结构;
2.未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
3.未擅自处置办公用房。
(三)维修管理
1.未发现未经批准大中修办公用房;
2.未不按规定组织实施办公用房维修;
3.未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
4.未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资料。
(四)信息报送
1.未不按规定报送办公用房管理信息;
2.不存在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中瞒报、漏报。
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第2篇
一、整改基本情景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86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设备用房14.7平方米、附属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21.3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46.1平方米、大会议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92.7平方米;接访室1间10.1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10.1平方米;档案室1间14.7平方米;物资室1间14.7平方米;文印室1间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11.2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13.9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9.1平方米;卫生间1间11.2平方米。
3、设备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厨房1间面积56.3平方米;食堂2间,面积分别为18.3、12.3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2人、聘用干部1人、乡干部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1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间25.7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15.5平方米、财政所2名干部办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间36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14.6平方米、资料室21.4平方米;其余445.5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提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90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第3篇
一、编制情景
我局现有行政编制16人,其中公务员14人,实际在编13人,行政工勤2人,实际在编2人;参公事业编制14人,实际在编8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际在编48人;差额事业编制12人,实际在编1人;财政拨款聘用人员9人。
二、办公用房情景
我局现有办公用房17间,使用面积320平方米,设备用房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库房174平米,服务用房546平米含会议室250平米(其中210平米为与县委党校共用)。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没有超出规定标准,贴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一样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行为。
三、自查取得的成效
经自查清理,我局没有违反相关政策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景。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台账,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办公用房,充分发挥现有办公用房使用效益。
特此报告